全國三級警戒延長!當疫情碰上端午連假,勞工出勤、薪資怎麼算?
▲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端午連假結束(6/14),勞動部公佈了端午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圖片來源:pixabay,CC Licensed。
文/徐子捷
因應疫情延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昨日(25)記者會上宣布,原訂 5 月 28 日結束的全國第三級警戒延長至 6 月 14 日,到端午節 3 天連假結束為止。
同時,教育部長潘文忠也宣布,因應全國三級警戒延長,全國停課日期也延到 6 月 14 日。潘部長也呼籲企業老闆,考量企業運能及勞工生計下,除應給相關假別外,也可把在家工作與防疫照顧假相結合。
此外,因為三級警戒延長至端午連假,勞動部也針對此公佈了端午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全國三級警戒延長!勞動部公布「端午連假」3 大出勤工資計算指引
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因此,今年端午節位在 6 月 14 日(星期一)屬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付工資,如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會形成 3 天端午連假。假設月薪(新臺幣 36,000 元的勞工,以 36,000 元 ÷ 30 日 ÷ 8 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 150 元)出勤 8 小時,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6月14日(星期一):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
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二、6月12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算。
試算: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三、6月13日(星期日):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此外,據《中央廣報電台》報導,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司長黃維琛表示,今年遇到疫情比較特殊,希望大家在連假期間,如果真的需要勞工出勤,還是要依照相關規定給付工資;如果沒有特別需要勞工出勤的話,就請大家在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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