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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工作卻跟摸魚同事領「相同」績效獎金?人資專家談「末位淘汰」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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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很努力,但一定有競爭
每一位員工都很努力,但我們需要的是相對比較,更何況末尾淘汰制度並不是一次定江山。
通常不會一次提交名單後,公司就會進行末尾淘汰。一般來說,公司績效管理制度會明確規定,連續兩次,才會進行末尾淘汰,端看企業的考核週期而定,有些公司是以一年為單位,有些公司是以半年為單位。
不管時間周期的長短,公司真正想要達到的效果,員工是否有認知自己需要改善之處?是否有想要改善的意願?才能保有免於被淘汰命運。
如果員工持續不改善,過去主管大都莫可奈何,這時候可以善用末尾淘汰制度,跟員工說清楚講明白,為何您會給員工打這個分數?員工需要改善的地方為何(結合前面的績效改善計畫)?如果不改善,公司又會如何處理?如果績效表現好,公司又會提供那些獎勵?
主管真心是為了員工好,希望看到員工持續進步,刺激其他同仁,持續改善,在組織中形成良性循環,這才是推行企業末尾淘汰的制度,最重要的目的。
如果員工持續不改善,公司也會因應相關制度進行PIP員工績效改善計畫,給員工機會與時間進行改善,雙方簽名,公司也會視員工情況,安排相關培訓與轉任其他職務,一切的處理,按照勞動法規處理。對於不願意改善的員工,留在組織中,不僅對公司沒有幫助,也會造成組織持續僵化。
聰明的主管,應該善用末尾淘汰制度,讓部門內員工動起來,讓不願意改善的員工,遠離公司,組織能量才能因此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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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出自《懂用人,當主管心不累:人資長教你帶出好員工的40個實戰QA》,由 創意市集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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