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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人力銀行,企業官網也不行!一窺徵才廣告為何禁「中國」職缺

不只人力銀行,企業官網也不行!一窺徵才廣告為何禁「中國」職缺-HR
▲勞動部為何禁徵才廣告刊登「中國」職缺?圖片來源:pixabay,CC Licensed,經編輯後製。

文/徐子捷

還記得在今年五月初時,勞動部大動作發函要求人力銀行全面下架中國地區工作的職缺,並強調若違法刊登就開罰 10 萬到 50 萬元,涉及居間媒合的仲介行為則罰 5 萬到 500 萬

台灣人才外流是長年的問題,勞動部為何突然大舉禁中國職缺呢?這可以從 2019 年《日經亞洲評論》的報導說起。

中國企業搶台灣人才花招百出,勞動部從嚴解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半導體產業是全球兵家必爭地,更是「中國製造 2025」的重要一環,而具有半導體優秀人才的台灣,更被中國視為挖角的重點目標。在《日經亞洲評論》報導中提到,已有超過 3,000 名台灣工程師與高階主管被中國企業成功挖角,約佔台灣半導體研發人才的 10%,相關數字仍持續成長

時序進入 2021 年初,據《工商時報》,台灣檢方獲報中國挖礦企業「比特大陸」於 2017 年違法在台設立智鈊科技公司與芯道互聯公司,透過共同投資新創公司的方式,私設大型研發中心,並在三年之內,吸納我超過200名半導體人才,其中不乏「護國神山」台積電、聯發科的高階人才,為其母公司比特大陸研發 AI 晶片。

針對此事,有學者分析這不僅暴露了中國「紅色供應鏈」下搶人大戰花招百出,同時也顯現如何防範中國系統性經濟間諜網絡滲透,才是台灣真正要面對的課題。

因此,為防止台灣人才不斷流入中國、成為中國半導體產業的推手,進而導致未來台灣失去國際優勢,今年4月時,行政院先是邀集經濟部、法務部、國安局等各部會討論如何防範台灣關鍵、領先高科技產業之營業秘密遭竊,勞動部也重新檢視原就存在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且從嚴解釋,要求人力銀行全面下架中國地區工作的職缺

  1. 依本條例許可之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得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之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
  2. 前項廣告活動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為中共從事具有任何政治性目的之宣傳。
    二、違背現行大陸政策或政府法令。
    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3. 第一項廣告活動及前項廣告活動內容,由各有關機關認定處理,如有疑義,得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相關機關及學者專家組成審議委員會審議決定
  4. 第一項廣告活動之管理,除依其他廣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外,得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有關機關擬訂管理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35 條第 2 項規定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從事商業行為。但由經濟部會商有關機關公告應經許可或禁止之項目,應依規定辦理。

另外,在該條公告項目中就可見,「從事台灣人民赴陸仲介人力業務」是屬於「禁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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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以上兩條文內容,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服組長陳世昌解表示,過往管制對象以中國企業為主,禁止中國企業在台灣徵才或人力銀行仲介國人到中國工作,但近來社會情勢改變,中國挖角強度越來越強力,連台灣企業都不一定是單純的台企,因此才轉而從嚴解釋。

除了人力銀行不得居間媒合,企業也不得在自家官網、社群媒體平台刊登招募訊息。不過,還是例外存在的!

 

唯一例外!經投審會核准企業不受限

勞動部說,只有本國公司經過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赴中國投資設立之台商中國公司,將不受此規定限制。

依照投審會官網公告之「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投審會核准赴中國投資設立之台商中國公司的原則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35 條第 一 項規定制訂:

  •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經濟部許可,得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其投資或技術合作之產品或經營項目,依據國家安全及產業發展之考慮,區分為禁止類及一般類,由經濟部會商有關機關訂定項目清單及個案審查原則,並公告之。但一定金額以下之投資,得以申報方式為之;其限額由經濟部以命令公告之。
  • 禁止類:基於國際公約、國防、國家安全需要、重大基礎建設及產業發展考量,禁止前往大陸投資之產品或經營項目。
  • 一般類:凡不屬禁止類之產品或經營項目,歸屬為一般類。

另外,投審會也考量台灣產業發展現況,定期召集產、官、學界組成之專案小組,針對前述產品或經營項目之分類,進行年度檢討及不定期之專案檢討,並研提建議清單,並由主管機關審查彙整,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其檢討分類之原則如下:

(一)凡有助於提高國內產業競爭力、提升企業全球運籌管理能力者,應積極開放。(二)國內已無發展空間,須赴大陸投資方能維繫生存發展者,不予限制。
(三)赴大陸投資可能導致少數核心技術移轉或流失者,應審慎評估。

更多詳細資訊請見投審會官網。

禁刊登中國職缺防人才外流,台灣企業應更加惜才

如前述所提到的,人才外流是台灣長期的問題,儘管勞動部出手管制中國企業在台挖腳的行為,但若台灣就業市場不改善,人才還是會不斷外流。

因此,若政府真的重視半導體產業,並強力防止晶片技術外流,不僅勞動部,企業端也該站在勞工角度思考,如何提升薪資福利、促進產業投資動能,把人才真正留在台灣。

最後,《HR好朋友》要再次提醒所有企業老闆與HR,若在徵才廣告中出現自己或擅代他人刊登中國地區雇主名稱或工作地點為中國者,將被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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