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尚未結束但員工要去渡蜜月,公司可以不給婚假嗎?
▲因為疫情,婚假的法定規定勞動部特別出了一個解釋令(圖片來源:freepik,CC Licensed。)
文/麻煩說人話!黃榆絜的勞動法小教室
我要去渡蜜月 公司可以不給婚假嗎?
最近疫情趨緩,這二年新婚的新人都在最近開始想衝出國渡蜜月,收到不少人來問我,如果公司不給婚假該怎麼辦?
來說明一下,婚假的法定規定是要在「結婚之日前 10 日起,3 個月內請畢,經雇主同意後可延長為 1 年內請畢」。
也就是如果你的「登記日」(是登記日喔!不是辦婚禮那天)是 10/11,那你可以請婚假的日期就在:10/1 到 12/31,如果雇主同意的話,可以延長為 10/1 到隔年的 9/30。
基本解釋就是這樣,蠻簡單的。
但去年因為疫情,勞動部又出一個我覺得有點好笑的解釋令,說「如果在上述的 3 個月或 1 年仍無法請畢,經雇主同意後,可以延長到疫情結束後 1 年內請畢」。
至於「疫情結束」的定義是啥呢?
就是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
這有看懂嗎?
就是每天開記者會報告疫情的那個指揮中心「解散後一年內」都可以請婚假XD
這規定對雇主來說根本是超級未知數啊!
所以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公司會同意這種事XD
總之,如果你們公司願意延長婚假的請休期間,那就是看貴公司怎麼公告?公告的文字內容怎麼規定的?
法定最低就是說 3 個月內要請完,剩下的就看公司的風氣、彈性、文化願意讓員工放寬到什麼程度了。
但當然還是要跟各位雇主說,法定的3個月只是「最低勞動條件」,既然是交由各位雇主自己決定,那建議就多給點彈性吧!
你要直接出一個公告說:「婚假請休,從結婚登記日起算2年內請畢,沒休完的不會給錢」。
這也是優於法定很多的方式了,員工應該會衷心感謝你。
至於其他有關婚假的規定我就直接條列式給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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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前結婚,公司不用給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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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已經通過好幾年了,同志登記結婚當然也要依法給婚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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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8 天可以分次請,只要在期限內請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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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要從 3 個月內延長到何時應請畢,由公司自行公告決定。
本文由 麻煩說人話!黃榆絜的勞動法小教室 授權轉載,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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