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HR好朋友 HR好朋友

搜尋更多工作
► 分頁查詢
評價: 0 回應: 0 閱覽: 795
置頂

雇主不給請假認曠職,要求員工付徵才費用及違約金!資方具有不給假的權力嗎?

雇主不給請假認曠職,要求員工付徵才費用及違約金!資方具有不給假的權力嗎?-HR
▲補習班不給請假認曠職,要求員工付徵才費用及違約金(圖片來源:freepik,CC Licensed。)

文/麻煩說人話!黃榆絜的勞動法小教室

補習班不給請假認曠職,要求員工付徵才費用及違約金

台中有一位補教女老師因為憂鬱症跟補習班請了二週的病假,但第二週的病假還沒請完,補習班就認定她曠職5天,直接解僱。

上了法院,補習班再跟女老師請求26萬的違約金、1111人力銀行廣告費8400元、4名代課老師薪資6萬元、以及女老師在自己臉書po文抱怨造成補習班形象受損的20萬元,總計請求53萬元的賠償。

到底算不算曠職?

其實本案唯一跟勞動法比較相關的就只有這部分,因為女老師每次請病假都有在line群組提出醫師的診斷證明:
「病患自111年1月7日起至111年1月15日,因上述病因至本診所就醫,建議在家適度休息並繼續追蹤治療」所以法官說,既然第二週的病假醫生也一樣有開證明,而且勞工請假規則也寫明勞工一年有30天的「非住院病假」可請,那勞工就是合法請假,並沒有曠職。

你們補習班要求女老師付26萬的違約金,根本沒道理。

被解僱導致合約提約提前終止,要付違約金?

然後,法官又說,既然人家是合法請假、不必付違約金,那你補習班用民法第184條要人家付代課老師的費用,二者行為間根本沒有因果關係,請假也不是「不法的行為」,所以4名代課老師的薪資6萬元,不用付!

最後就是補習班認為女老師毀損名譽的部分了

(內容我舉幾個她在FB社團的PO文給你們判斷)

「我也覺得這個補習班在浪費我的時間啊因為他們給我的待遇不合理我的工作量非常大」、「補習班居然訂了一條規定只要請假超過三天就是曠職然後完全不讓老師請假」、「如果我的薪水被打七折了那教學品質也應該打七折」)

法官說,人家只是在自己臉書上抱怨抱怨,內容也沒捏造或是無憑無據的亂說。

看來這些內容的目的並不是「損害補習班的名譽」,而且也未指名是哪間補習班,怎麼會有名譽毀損的問題呢?

所以要求女老師賠償20萬元,也沒道理。

以上,就把補習班提告的所有訴求一一駁回了。

這則判決主要是想跟各位分享,憂鬱症在現代人壓力大的狀況下,已經越來越常見,雖然員工平常上班看起來都沒問題,但只要員工拿得出醫師的診斷證明,各位資方還是得依照法令的規定給假(說不定人家在家病情發作是非常嚴重的,只是沒讓你看到)

所以,跟以往的告誡一樣,「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是天王老子,動不動就不准假」,因為勞基法給予的假都是勞工的權利!

資方只有權審核勞工是否有附上證明而已,沒有不給假的權力!


本文由 麻煩說人話!黃榆絜的勞動法小教室 授權轉載


想知道更多好文請看:
◆ 發現員工請假後雖已獲准,但與事實不符!可依「曠職」予以解雇嗎?
◆ 請假有這3個重點核心!透過通訊軟體或電話來請假有什麼事情要注意?


雇主不給請假認曠職,要求員工付徵才費用及違約金!資方具有不給假的權力嗎?-HR訂閱電子報,重要HR資訊不漏看:https://bit.ly/3bHUU5c


精選HR職缺

雇主不給請假認曠職,要求員工付徵才費用及違約金!資方具有不給假的權力嗎?-HR人事/人力資源主管 雇主不給請假認曠職,要求員工付徵才費用及違約金!資方具有不給假的權力嗎?-HR人事/人力資源專員 雇主不給請假認曠職,要求員工付徵才費用及違約金!資方具有不給假的權力嗎?-HR人事助理

雇主不給請假認曠職,要求員工付徵才費用及違約金!資方具有不給假的權力嗎?-HR雇主不給請假認曠職,要求員工付徵才費用及違約金!資方具有不給假的權力嗎?-HR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