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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文成專欄』勞工參加14天教育召集,遇例假、休息日或休假,應否補假?工資如何計算?
8. 在探索勞工請假規則第8條時,應就下列事項予以了解、掌握並釐清,才是真正的學習與探索,否則只是走馬看花、蜻蜓點水,既不善閱讀,不善思考,更談不上解析,擁有自己的看法:
(1)公假之意義為何?
(2)何謂「法令」?現行哪些「法令」規定雇主應給予公假?勞工於公假期間未能出勤,有無義務找人代班?
(3)公假遇例假、休息日及休假日,雇主應否補假?如不須補假,原因為何?
(4)何謂「工資照給」?可否扣全勤獎金?
(5)為什麼該條規定公假「假期視實際需要定之」,而不是像婚假、喪假、事假規定一定天數?
(6)既然公假視實際需要定之,事業單位有無必要於規章中規範公假之請假單位?
(7)有無其他特殊情形,應予留意?
9. 務求讓自己的勞動法令學習,啟發原本已有的內在智慧、慈悲善良及人權、正義等正面價值觀,同時開啟智慧的第三眼,並培養批判性思考能力。
全觀公司、感恩企管公司及勞資雙贏企管公司董事長簡文成寫於2023.6.22
企業管理制度輔導及人資勞動法令諮詢請電0972-712-101或0975-391-669
本文由 勞資雙贏董事長簡文成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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