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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案!
文/ 徐卿廉(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資深講師)2013.12.19
來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重點分析:
1. 勞委會102年12月11日公告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案,將放寬來台從事非營利藝文表演或體育活動的外國人,或經移民署核發學術及商務旅行卡的外國人,只要持短期入國簽證或入國許可,就可視為工作許可。
2. 另外也開放外籍獨立專業人士,可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以委任或承攬型態工作。
3. 此外還取消外國留學生、僑生與華裔學生,須正式入學一學期才能申請工作許可的規定。
相關新聞: 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52a83992:18c4&theme=&layout=
http://hilearning.cla.gov.tw/message.do?id=142e4b1dcb1000008b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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