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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願離職的認定,不以投保單位適用勞動基準法為限

文/ 徐卿廉(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資深講師)

來源/ 徐卿廉(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資深講師) 2015.06.09

重點分析:

1.          勞動部表示,於近期作出行政函示,有關就業保險法所定非自願離職之各款情事,不因投保單位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而被排除認定,以充分保障被保險人失業給付權益。

2.          勞動部提醒,投保單位如因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或依其他法令規定辦理資遣而無法確定是否為非自願離職,仍須在被保險人離職退保時提供離職證明文件並據實載明離職事由,後續將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個案事實認定,以保障勞工失業後保險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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