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八卦板自爆了~誰偷走了你的年終獎金?

文/mitchell chen
來源/呼叫米球
今天早上接到一個訊息,丟了一串網址給我。
挖!!PTT的八卦版耶...標題是有沒有年終獎金的八卦
看完了之後,我淡淡地跟丟訊息給我的人說了一些話之後。
就沒有去理會他...沒想到傍晚一看...
這個討論居然就不見了!!
這激起我的好奇...原來發文者自爆了!!(補充:感謝網友提供備份)

圖片擷取自PTT八卦版
誰偷了你的年終獎金?
本來這位發文者立論是引用勞基法第23條,每月應發給兩次薪資。
所以,每個月應該是用四個禮拜的薪資計算方式。
所以認為每個月應該是以28天計算,那剩下的3天(大月)+2天(小月),這些都員工應得但公司沒有發的...所以,年終獎金就是補給員工的!
我只能說這位鄉民,應該是鍵盤人資。
先說結論:原PO立論是錯的!大錯特錯~
誰說一定要雙周發給薪水?
勞基法第23條規定的是說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公司應分兩次發給。但如果說是到公司之後,公司表示,我們是幾號發薪。這個就類似特別約定,其實為了減少行政單位多次計算薪資或者某些狀況下,我倒是比較建議一次做對,而非分兩次作業。
幹嘛消耗那些人力、銀行作業呢?
上班打卡不對嗎?
真的偷了你的獎金嗎?
政府規範的薪資計算方式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勞基法第二條第三項)
由於月份有28天、29天、30天、31天四種,在民法第123條規定,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三十日,每年為三百六十五日。
別忘了,約定是月薪,月薪就是不管大月小月都一樣給多少錢。
月薪的算法是每月三十天,每天工作時間八小時來做計算。
所以,工時是240小時。
我前幾天寫的文章裏面有說,很多人把工讀生的時薪跟月薪相比,絕對更少。
這是因為,資方必須在休假日也提供你工資。
所以文章中主訴的一個月應該是28天,用雙週來做計算薪資等云云...讓我有點傻眼
真正偷走你獎金的 是你自己
這篇文章自爆了...
還好有一位懂人資作業的網友回文備份了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3797459.A.BAF.html)
我想說的是,與其在這邊抱怨誰偷走了你的獎金。
在網路上抱怨一堆、想要獲得群眾取暖。浪費時間在抱怨的負面情緒中。
不如好好的振作跟打起精神來工作,充實自己。
年終獎金是老闆在公司有賺錢的狀況下,依照公司制度發給有貢獻的人。而不是愛抱怨的人...
今年的年終獎金紛紛縮水,今年有統計每人大約只準備2.3萬過年,27不發年終,平均在一個月左右。
你如果要領的比別人好,好好工作比較實在。
今天我看到了八卦版許多人在下面按讚...我不禁搖頭。
人資工作其實容易被誤會,甘苦談很多。
我都還在學習,碰到狀況還是得請益前輩
孩子!抱怨解決不了問題
如果你想了解人資作業,歡迎你隨時跟我討論。
人資!不是只在鍵盤上!更要有跟人的交流

員工努力上工一整年,當然期望可以拿到年終摟!
不知有沒有年終可以拿呢~~
有時看到這種謬論真的是好氣又好笑, 更好笑的還是居然引用法條來講
然後下面一堆推文狂附和, 這反而是讓一般人有更多的誤解
職場工作久了, 每天接觸HR相關, 接觸勞資相關法令
但也因此更深體會居然還有太多的人對此不了解甚至誤解
很多時後都要解釋半天
不過這種在網路上的言論, 引起的效應更大, 慎之
記得出社會的第一份工作年終是一罐鹹菜,還記得老闆娘笑笑嘻嘻對我說:這個很好吃哦.回到家後,坐在床上,看著那罐鹹菜,心裡想著:年後要認真找工作了..
p.s:那罐鹹菜一直沒去動,再回去看時已經發霉了
想知道我公司有多少年終獎金~
印象中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年終獎金是依公司年度營運狀況發給,這...哪有什麼偷不偷啦~
原發文者是想要吵話題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