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不合,錄取變成不錄取!哪門子的道理!
文/mitchell chen
來源/呼叫米球
圖片來源:Chandler Chou,CC Licensed
前幾天接到一個訊息,他告訴我,公司老闆因為錄取的新人的命格不符,所以要求他取消這個人的報到。他當下很生氣,但又無法立刻跟老闆反抗所以跟我求助,尋求相關的應對措施。
先說結論:
錄取後如無正當原因取消勞工錄取資格,損及勞工權益,勞工是有權請求賠償。
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這就是就業歧視。可以罰款三十萬到一百五十萬。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命格不符 是甚麼樣誇張的理由
我聽過許多的業務工作,老闆的確會要求員工的生日,去排命格、算姓名學等等,然後"建議"員工改名...
甚至,有某些公司上班前要念經、老闆會帶著員工拿著一大把香拜拜。
這些,都是個人宗教信仰上的問題,你接受與否,決定權在你。
但是,在已經通知報到的狀況下,又因為命格不符而要求人資取消報到。
這,簡直又是YKK事件的重演。
但!這是非常誇張的理由
如果你是人資 該怎麼辦
有時候,人資的確是夾心餅乾,順了姑意逆了嫂意。
如果是我,我會用幾個方式處理
1.分析法:跟老闆說明這個人面試時的表現與他是否符合公司需求
2.職位急迫性:並看該職位狀況急迫度,婉轉告知下一個不知何時!!
3.合法性:告訴老闆相關法令規範,可能被罰款的金額。
4.公司形象:如果發生這種事情,碰上求職者找媒體來,對公司的形象無疑是一大扣分。
5.勞工申訴管道下,耗時費工,且一定輸。
6.不要直接跟應徵者說八字不符等,不然就會有把柄在。如果你有能力,適當提供就業協助,讓他覺得你站在他這邊。真相不用現在說,先處理情緒問題比較重要。
我會用這幾個方式,不一定全部,但適度的用各種軟硬兼施的方式,讓老闆知道這樣是不行的。
如果你是該求職者該如何是好?
先說前提:如果你沒有虛偽意思或其他因素,你是可以主張你的權益受損。
怎個受損呢?
因為你已經接到了聘僱通知,也就是你也想去這家公司上班,相對地你放棄了其他工作的機會、面試的機會等等...這些都是你所受到的損害。
我的建議是:
1.留下公司跟你所有的聯繫紀錄:包含從人力銀行或其他管道開始的投遞紀錄、面試通
知、聘僱通知這些可以直接證明你被聘僱的資料、訊息等等
2.間接可以證明的:例如該公司幾月幾號哪時候用甚麼電話通知你,這點可以記錄下來。
3.充分告知公司你真的很想去該公司任職,再次爭取權益。
但是我的經驗是...
如果老闆已經決定用命格等就業歧視的方式否定掉這個聘僱了。你想要幫這位準員工申覆其實自己會黑了一半,而且,相對地來說。求職者面對聘僱通知已經發了,卻又臨時
通知取消的公司,心態上也會覺得這家公司制度不完善。
對求職者來說,如果一家公司告訴你這種理由,我想要就是這個人資也聽不下去,跟你
說坦白話(就是告訴你,你來了也有點苦)。
不然就是太嫩的人資,直接轉述老闆想法給你。
無論如何,這種公司我都不建議你待。
今天都有就業歧視了,明天還會有甚麼黑洞呢?
我們不得而知吧!!你說是嗎?
真是一堆慣老闆,都已經錄取了 還搞這招!
這位HR也真直接,換個方式應該就可以減少這些糾紛了吧
其實這議題包含了幾項
1. 八字不合不錄取
2. 已經錄取了再改通知不錄用
這些情形我都碰過, 有時人資夾在中間真的很為難
首先第一個, 絶對不會說八字不合這種理由, 當然也不會去碰就服法第五條那些
可能會委婉的溝通沒法錄用
比較麻煩的是已經錄取了, 或發聘書之後老闆又不要的
我自己處理方式是先向上溝通, 而且近期還有成功的, 還是讓人報到, 而且表現很好
所以千萬不要放棄, 溝通很重要
而若真的沒辦法, 只能婉拒求職者的, 就只能拿出最大誠意去致歉了
從法的面向來講, 我們不會笨到用八字這種理由, 是不至於有就業歧視問題
而尚未正式報到, 尚未有勞僱關係, 表面上還不在勞基法的範圍
不過勞基法是民法的特別法, 勞基法沒規範的要回到民法來看
民法強調的是契約自由, 所以理論上來講, 有發聘書等於已經有約定了
不過真的打起官司還是很麻煩的
當然就我個人立場, 先不管法的問題, 口碑會影響到我招募成效, 這點就夠HR要謹慎再謹慎的了
有事嗎? 這種老闆可以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