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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丟垃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亂丟垃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化學
亂丟垃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化學
本文由 資深法務丁遵富 編輯
Q:未經許可傾倒廢棄物, 有什麼法律問題?

A: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5943 號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 110 年度上訴字第 1514 號刑事判決,說明如下:

🟪廢棄物清理法  第 12 條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之運輸、分類、貯存、排出、方法、設備及再利用,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執行機關得視指定清除地區之特性,增訂前項一般廢棄物分類、貯存、排出之規定,並報其上級主管機關備查。
🟪廢棄物清理法  第 41 條
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執行機關依第五條第二項、第六項、第十二條第一項辦理一般廢棄物之回收、清除、處理、再利用。
二、依第八條規定緊急清理廢棄物所指定之設施或設備。
三、依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核准之方式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
四、依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回收、貯存、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
五、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二目至第五目、第四款之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 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規定自行或輔導設置之處理設施。
七、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設置之設施。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前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之核發,應副知中央主管機關。

🟪廢棄物清理法  第 46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
二、事業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未依本法規定之方式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污染環境。
三、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
四、未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
五、執行機關之人員委託未取得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者;或明知受託人非法清除、處理而仍委託。
六、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或執行機關之人員未處理廢棄物,開具虛偽證明。

未依第41條第1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為構成要件。所謂「貯存」,指一般廢棄物於回收、清除、處理前,放置於特定地點或貯存容器、設施內之行為;「清除」則指1.收集、清運:指以人力、清運機具將一般廢棄物自產生源運輸至處理場(廠)之行為,2.轉運:指以清運機具將一般廢棄物自產生源運輸至轉運設施或自轉運設施運輸至中間處理或最終處置設施之行為;所謂「處理」包含1.中間處理:指一般廢棄物在最終處置或再利用前,以物理、化學、生物、熱處理、堆肥或其他處理方法,變更其物理、化學、生物特性或成分,達成分離、中和、減量、減積、去毒、無害化或安定之行為;2.最終處置:指將一般廢棄物以安定掩埋、衛生掩埋、封閉掩埋或海洋棄置之行為;3.再利用:指將一般廢棄物經物理、化學或生物等程序後做為材料、燃料、肥料、飼料、填料、土壤改良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用途行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授權訂定之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2條第7款、第11款、第13款訂有明文。

爰審酌被告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卻任意載運傾倒廢棄物,漠視政府對環境保護之政策宣導,危害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惟念其清除處理之廢棄物數量非鉅,且次數僅有1次,犯罪情節非重,暨其犯後坦承犯行,並將傾倒在土地上之廢棄物清理乾淨,犯後態度良好,兼衡其國小肄業之智識程度、擔任木工、與妻子及兒子同住之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本院卷第118頁),量處如主文第2項所示之刑。

摘自司法院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5943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 04 日
裁判案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上 訴 人 :邱OO
主     文 :
上訴駁回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SM,110%2c%e5%8f%b0%e4%b8%8a%2c5943%2c20211104%2c1

摘自司法院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 110 年度上訴字第 1514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0 年 07 月 27 日
裁判案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上 訴 人 :邱OO
主     文 :
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追徵其價額。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HM,110%2c%e4%b8%8a%e8%a8%b4%2c1514%2c20210727%2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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