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院前心跳停止,該怎麼辦!?
[註1] Out-of-hospital cardiac arrest(簡稱 OHCA),原稱到院前死亡(英語:Dead on arrival,簡寫 D.O.A.),而後1950年代末期到1960年代,經由美籍醫師Safar所推廣的口對口人工呼吸,配合美籍Kouwenhoven醫師發明胸外心臟按摩(closed-chest cardiac massageement,external chest compressions)的技巧,發展出所謂的「基本救命術(basic life support, BLS),開啟了現代的復甦術,這就是大家所熟悉的「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
*更多資料參見:張朝煜(2009)。成人高級心臟救命術的歷史回顧。臺灣醫界,52(3)。2018年8月29日,取自http://www.tma.tw/ltk/98520309.pdf
[註2] CPR步驟為「叫、叫、壓、電」,在確保環境安全後先叫喚患者確認有無意識,其二是大聲呼救、撥打119 或設法取得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評估完患者口鼻有無正常的呼吸及胸腹部有無起伏後,立即開始胸外按壓,再來則是施用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這時施救者請持續CPR,千萬不能中斷),直到救護人員到場接手。
*詳請步驟與操作方式參閱內政部消防署【大家不可不會的CPR-民眾版成人心肺復甦術】
[註3] 根據台灣藍衣天使救護服務協會資料,緊急救護系統(EMS))是民眾遭遇緊急傷病患的第一到防線,也是進步國家的徵象,台灣推行緊急醫療服務(EMS)已有10年之久。一個緊急醫療團隊除了醫師以外,還要有受過訓練的護理人員,如:ACLS、ETTC、EMT…….等等相關訓練,再來不可或缺的就是EMT(緊急救護技術員),緊急救護員又有分初級、中級和高級等三級;即是針對這些需要醫院照護,而無法即時送抵醫院照護的傷病患所設計。EMSS係指具備專業技術與設備之救護人員,在現場及送醫途中對患者執行適當的救護處置,以穩定其病情,並送至合適的責任醫院,接受急診醫師後續專業治療的一個有組織的系統。
[註4] 醫學研究大腦缺氧4至6分鐘即可能造成腦死,且每延遲1分鐘實施急救,急救存活率即減少7-10%。
*更多參閱:自由時報(2018年7月6日),<急救做好做滿 OHCA患者活著走出醫院>;以及陳邦華(2014)。以生命之鏈與GIS探討如何提升桃園OHCA存活率之研究。健行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空間資訊與防災科技碩士班學位論文。
申佳薇/網路政治傳播學博士,歷任NGO企劃、地方報編輯與智庫研究員,曾經辦理海峽兩岸政府專案十餘件,合獨著有2.5本著作,經常出沒於兩岸三地不為人知的陰暗角落,企劃對接與互連網政治傳播為其強項,面對世間冷暖且求「諷刺中帶點幽默 笑談中些許哲理」,現返台進行台灣研究計劃中,同時亦為低端の十項全能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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