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看不見的背後 ─ 由非主流視角,剖析醫護為何過勞
示意圖/photo by FlickrLickr from wikimedia commons, CC BY 2.0
文/陳和謙醫師
昨天值班,晚上六點半,護理師 call 我說,有個病人在病房內跌倒了。
抵達病房時,見病人已被移回床上,幾位護理師圍繞在病人床邊,架設心電圖監測器、測量病人血氧、壓 ambu (急救甦醒球)。
走近一看,發現病人是約莫 60 歲的男性,一旁沒有家屬或看護陪伴,頭部外觀無明顯外傷或出血,但嘴唇發白、叫喚無反應。
剛才已先在護理站快速查閱病人病歷,見其病歷上的診斷只有肺炎。原本想說,大概只是單純跌倒,意識沒有回復的話要做頭部電腦斷層,但情況與預想的相差甚多。
我進一步詢問,剛剛是誰、怎麼發現他跌倒的?護理師說她十分鐘前,來發藥的時候,病人還意識清楚,好好地躺在床上。剛剛再進來時,便發現他已倒在地下。由於隔壁床是空床,沒人目睹事故瞬間。
護理師很快裝上心電圖監測器,見其心跳徘徊在每分鐘 20–50 下(有規則的 QRS 波,但無 P 波),並能摸到薄弱的脈搏。病人呼吸不明顯,我們藉由擠壓甦醒球來維持氣道灌流(叩 mask)。然而,嘗試一小陣子後,發現不論怎麼調整手指上的血氧監測器,都偵測不到血氧濃度。
接下來呢?我猶豫要再繼續壓甦醒球,等血氧濃度回復穩定後再插管,還是要立刻插管。
Image by Thomas G. from Pixabay
護理師告訴我,這病人是遊民,沒有家屬 ── 更正確地說,我們不確定他是否有家屬。他是以遊民身份入院,但入院後家屬從未出現。其中一位護理師立刻去查找他的基本資料,也撥了電腦記錄的聯絡人電話,但不是空號,就是沒人接聽。
這尷尬了 ── 由於病人本人已失去意識,也欠缺能出面決定處置方向的家屬。在這樣的情況下,醫護人員基於「保護自己」,通常會選擇採取延續生命的「積極」處置,避免觸法 ── 不論處置代價為何,不論接下來病人的生活品質如何,只要有機會延長病人生命的醫療工具,絕大多數都會用上:插管、電擊、壓胸、電腦斷層、後線抗生素、強心劑、轉入加護病房……
即使對象是患有不可治癒疾病的末期長者,也常是如此。
如果你說:「不對呀!花那麼多資源,頂多也只是延長一點壽命,而且救起來有什麼用?病人還有生活品質嗎?」那麼,會有人告訴你:「我們沒有權力去決定另外一個人要不要活!」或「我同意你,但懂得保護自己是更重要的!」
這樣的情節常在醫院裡出現 ── 尤其是「公立」的「區域醫院」裡,於是醫護人員也就漸漸麻木、習慣了。
後來,按劇本演出。還來不及 call 後線值班主治醫師,我們就已為病人插管。插上後,病人仍然心博緩慢,後來波型連 QRS 都消失了,最後便按照 ACLS guideline,每三分鐘給一次升壓藥(epinephrine),並開始用自動心肺復甦器壓胸。
接著,機器放著給它自動壓,我便離開去忙其它忙不完的事。原本以為只會是型式上的白作功,但幾分鐘後,護理師通知:「病人的心跳恢復了!」
那麼 ── 是否要做進一步檢查、轉加護病房呢?
示意圖/photo by Adam Harangozó from wikimedia commons, CC BY-SA 4.0
電腦系統上,病人身份別顯示為「自費」(= 無健保),這十分不尋常。台灣健保非常普及,即使低收入戶也有健保費補助。比起沒錢繳健保費,更可能是他身邊已經沒人關心他,甚至連他也都不一定關心自己(這點後來得到了證實,原主治醫師表示此病人對治療各方面都很不配合),這樣的情況下,每多做一項檢查或處置,醫院就會多一筆呆帳。(就是醫院員工共同買單,若換作健保,就是全民與醫護共同買單)
有種聲音會說:「難道遊民、貧窮的人就沒有活著的權利嗎?身為醫師不就是應該救他嗎?」
確實,無論什麼身份,每個人在道德上都擁有永恆不滅的生存權,但社會終究並不能倚賴完全的、純粹的道德來維持,我們並非活在理想童話中。考量經濟運作的基本原則,活著的權利必須由自己爭取,雖然殘酷,但這就是真相。
自己的生命自己負責,一個人若是「能負責而不負責」,沒有任何人必須為此付出代價,維護其生命直至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