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確診之勞工可否請領傷病給付&住院傷病假?只要這一條件符合即可!
▲二次確診之勞工可否請領傷病給付&住院病假?只要這一條件符合即可!(圖片來源:勞動部)
文/胡珈瑋
正值疫情期間,本土確診數每日依舊居高不下,先前指揮中心曾指出,染疫後康復等同於吃下「無敵星星」、也就是擁有護體的狀況產生,不過日前卻出現部分人「二次確診」的問題。
而二次確診的勞工若要請領傷病給付與住院傷病假,根據工商時報的報導,勞動部對此表示,若經由醫師判斷為二次確診,在7日隔離期間內同樣可以請住院病假;自不能工作的第4日開始,也能依照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先前指揮中心曾表示,確診者若是日後康復,等同於吃下「無敵星星」護體的情況,不過從疫情持續至今,卻出現了有康復者再度確診的案例、也就是二次感染的狀況產生,指揮中心在6號時也證實,二次確診的案例從2020一直持續到6號為止,系統上統計有二次確診紀錄的共有1212人。
經醫師判斷為二次確診者,住院傷病假與傷病給付一樣可適用
而工商時報也指出,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在7號表示,若是有再度染疫的勞工,並經過醫師判別後卻認為「二次感染」,一樣可以依照相關規定,在居家隔離期間的病假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給假、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另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組長陳慧敏也指出,勞保傷病給付的部分,只要是經由醫師判斷為二次確診者,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若無法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或是雇主因勞工不能出勤未全額給付薪資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同樣也能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不會因為先前確診已請領而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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