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農曆春節遇發薪日可以怎麼做?3招方式可避免違反勞基法的規定!
▲2023農曆春節遇發薪日可以怎麼做?3招方式可避免違反勞基法的規定!(圖片來源:freepik,CC Licensed。)
文/胡珈瑋
今年(112)農曆春節期間有長達10天的假期,這次也比往年更早落在一月,先前編輯也帶大家介紹有關這次過年若要出勤的加班費等計算方式,畢竟不是每位員工都有機會放好放滿!而這一次春節的期間主要在1月20日到1月29日,雖然說在台灣多數企業的發薪日多位在1日或5日,但仍有發薪日訂在月底的公司,關於發薪日 HR 們就要注意囉!若是當日正好在春節期間,記得要「預先發放」;如需延後發薪,則必須經過勞資雙方協商與同意。
都說年底是許多人資最忙碌的期間,其實一月也不例外,因為年初也剛好遇到春節期間,還有不少公司需要辦尾牙、申報員工薪資所得、基本工資調整……等等事務,真的忙翻天!加上一月農曆春節,如剛好遇上公司發薪日,人資也需要提前結算員工薪資,而說到農曆過年遇發薪日,基本上有幾個常見處理方式可以參考。
使用銀行約定預先時間轉帳
基本上現在企業應該多數都是採用銀行匯款的方式,較少以現金發放,而不少銀行也有提供「線上預先設定」給付日期的服務,所以還是能在原定期間給付,即使不是在銀行的營業時間,薪資還是能透過事先設定按發薪日當天轉帳給員工。
預先發放薪資,若遇加班可年後做「多退少補」
不過若是採用一般較傳統的方式給付薪資又不想欠錢到過完年,則是可以「預先發放」!在農曆年前人資們可以先結算薪水,並且從優以全勤方式計算發放,若真的在春節期間又遇到有加班、出缺勤等問題,則是可以等過完年後再做多退少補的動作。
年後發薪須經「協商」並經過員工「個別同意」
另外,若仍得年後才支付薪資的話,記得須提前召開勞資會議,與員工們協商,並經個別同意後才可晚給薪資!
畢竟在民法第122條就有規定,若約定發薪日的期間碰上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也就是原定發薪日若在春節期間,可以在延後於1月30日發放,否則若違反勞基法當中所規定的延遲給付薪資,依法是可裁罰2萬至100萬元罰鍰的喔。
最後,《HR 好朋友》編輯在這邊建議大家,一年一次的農曆春節儘量還是別拖欠薪資到年後,畢竟多少還是會讓員工觀感不佳,加上春節期間不少人有給紅包的習慣,這時候若有公司的支援,對員工來說多少還是有欣慰到,讓大家都可以好好的過年,或許年後收到離職的消息也會因此而減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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