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好朋友 發表新文章 回覆此主題 評價: 0 回應: 0 閱覽: 259 文字放大 置頂 法律服務業僱用之律師適用勞動基準法 文字放大 時事新聞編輯中心 681 發表 2013-10-24 11:00:13 up vote 0 favorite 0 來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旨:訂定「法律服務業僱用之律師適用勞動基準法」,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一日生效。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法律服務業之律師曾經本會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台(八七)勞動一字第0五九六0五號函公告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惟經檢討與評估,已無不適用之理由,爰自一百零三年四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勞資法令 up vote 0 favorite 0 up vote 0 favorite 0 回覆 hrfriend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上一篇:律師及農民團體明年分別納入勞基法適用!下一篇:損害公物爭議 您的好友從1111討論區分享了一篇文章給您\n 請前往下列網址參考: https://www.1111.com.tw/discuss/discussTopic.asp?cat=hrfriend&id=39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