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HR好朋友 HR好朋友

搜尋更多工作
► 分頁查詢
評價: 0 回應: 4 閱覽: 3327
置頂

離職特休計算

您好:

我是99/3/17到職,預計108/1/5離職,100/1/1說要改成歷年制計算所以給予5天特休,但是100/3/17才能開始休,可是100/3/17我已經滿一年了不是該有7天卻少了2天,這次申請離職問人事說是無限期遞延,離職才會算給員工,而且離職時還說要扣除100/1/1先給的5天特休(重點是這5天是我滿職一年才能休的,為何要扣),人事做了一張明細給我,但是真的看不懂,可以請幫忙看看是否有問題,而我離職時到底是該有多少特休該結算呢?

以下是人事給的明細:

到職日: 2010/3/16          
離職日: 2018/1/5          
年資: 7年9個月又21天          
應結特休: 106年特休15天-106年已休特休5天+107年應結特休15天-首年已休特休5天=20天  
到職日計算特休
年資 期間 特休
  990316 1000315 0
1 1000316 1010315 7
2 1010316 1020315 7
3 1020316 1030315 10
4 1030316 1040315 10
5 1040316 1050315 14
6 1050316 1060315 15
7 1060316 1070315 15
  合計天數   78

 

年度切齊計算特休
年度 期間 特休
  990316 991231 0
1 1000101 1001231 5
2 1010101 1011231 7
3 1020101 1021231 7
4 1030101 1031231 10
5 1040101 1041231 10
6 1050101 1051231 14
7 1060101 1061231 15
  合計天數   68
熱門回應

猜測您的離職日期,應該指的是107/1/5

曆年制雖然已經是法令允許的特休計算方式
但是曆年制的特休天數,仍不能低於法令規定
一般是將週年制的特休天數,從12/31切割成兩段
依比例計算兩段的天數後,重新組合成曆年制的天數
而且正確的計算方式,應該能隨時經得起以曆年制驗算

從您提供的天數對照來看,公司除了100年度有依比例計算以外
其他年度都是直接比照週年制的級距
這樣的計算方式雖然簡單省事,但其實於在職期間會有少給的問題
若以任職月數比例切割計算,四捨五入至整數
則您各年度的特休應該如下:

年度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特休天數 5 7 10 10 13 14 15 15

107/1/5離職
年資尚未滿七年,因此107年度僅針對年資滿七年而依比例切割到107年度的部份結算
即15*3/12=3.75→4天
可看出,依上表將100~106年度的特休天數加總,加上此處的4天,恰等於78天
實際上可結算天數應該是:
106年度15天-106年已休5天+切割到107年度的4天=14天
以上是正確切割的天數分佈、以及結算天數

您公司的算法,雖然於在職期間有部份年度可能有少給的狀況
但因為離職結算時,也往後追加結算折現,因此總天數並不會少
換句話說,就是少了可運用的假;多了可折現的假
若要認真追究,可能有限縮勞工特休排定權的問題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