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公司通知『時薪』人員改成『月薪』制,這是加薪嗎?
答案是…不行,以此間公司的做法絕對是違法,原因在於勞動條件的變更,要由勞資雙方協商才行,最好是經由『勞資會議』的協商,再經由『勞動契約』的簽署才是有效的,單方面以公告通知員工就想要變更??這還真的是天方夜潭,這間公司的人資最好看一下這篇文章,因為光是一個薪資給付不完全,就會吃上裁罰的!
四、最好的方式怎麼做?
1. 不要簽任何的文件
2. 計算好所有的金額
3. 決定是否要月薪制
4. 不想就拒絕簽合約維持原內容
5. 申訴兼終止契約及要求資遣費
結語:
其實說真的,勞工可以做拒簽維持原議或終止契約,選擇權就只有這兩個,這是目前勞基法可以保護勞工最大的範圍,我再提醒一次,再沒有清楚內容之前,絕對不可以貿然的簽下去,否則只是再生其他的爭議罷了,與各位分享!
延伸閱讀:簽兩份合約,正常工時是月薪制,下班後是按件計酬制,這是否合法?
作者 ─ 海威 / 冰與火的世界
勞雇關係,就像大自然中的冰與火一樣,有時衝突、有時共存,用時事、法令、實際案例來與大家分享、討論,找出一個適合的角度與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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