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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因全時月薪勞工加班耽誤用餐而給付之誤餐費,應否併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簡文成專欄

雇主因全時月薪勞工加班耽誤用餐而給付之誤餐費,應否併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簡文成專欄-月薪

問題:雇主因全時月薪勞工加班耽誤用餐而給付之誤餐費,應否併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

 

回覆:

1. 某勞動法講師於群組同學提問,加班誤餐費,應否併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時,其認為避免誤餐費遭認定應併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致增加加班費成本,或因未將誤餐費併入而受罰,建議取消加班誤餐費,改提高延時工資給付標準,該講師似認加班誤餐費係屬工資,應併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

 

2. 本文認,該講師顯又曲解誤解平日每小時工資定義及誤餐費性質。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係延時工資計算基礎,而勞動基準法對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未有定義性規定,是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以下列函釋方式予以解釋:

(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7年7月15日台(77)勞動2字第24007號函:「勞動基準法第24條所稱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係指勞工在每日正常工作時間內每小時所得之報酬。但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及休假日、例假日工作加給之工資均不計入。
 

(2)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6年8月7日勞動2字第0960130677號函:「按月計酬之勞工於逾法定正常工時之時段延長工時,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給延時工資;其據以核計延時工資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究應如何計算,應視勞動契約之內容而定。原約定月薪給付總額相當於240小時者《即「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係以月薪總額除以30再除以8核計者》,除勞資雙方重行約定者外,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仍可依據原公式推算..。」
 

(3)勞動部104年11月30日勞動條2字第1040132508號函:「二、勞動基準法第24條所稱「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係指勞工在每日正常工作時間內每小時所得之報酬。但延常工作時間之工資及休假日、例假日工作加給之工資均不計入。」

 

3.另,對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定義,在司法判決實務上,亦持相同見解,並有下列判決可參:

(1)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256號判決:「至所謂平日工資」,係指勞工在每日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報酬。」
 

(2)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481號判決:「計算延長工時之工資,係依平日工資為加給標準,所謂平日工資,乃指勞工在每日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報酬。」

 

 

4.從而可知,勞動基準法第24條係規定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計算方式,以「平日每小時工資」為基準,予以換算,是「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應以勞工「在每日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內」每小時所得之報酬而屬於工資者,均應計入,即凡勞工「於正常工時8小時內」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不論雇主以何名義給與,均屬工資範疇,於計算延時工資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時,均應計入。惟屬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或其他法令規定非勞務對價之非經常性給與及屬加班工資,例如延時工資、休假日、例假日工作加給之工資,均不計入(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0182號判決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0年度勞上字第1號判決參照)。

 

5.就誤餐費給付性質,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年度6月20日勞動2字第0940032710號令略以:「誤餐費如係因耽誤勞工用餐所提供之餐費,非屬該法(勞動基準法)所稱之工資。」此外,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91年度勞上易字第12號判決及台灣高等法院85年度勞上易字第36號判決亦認誤餐費不屬工資。因此,雇主於勞工因延長工時而延誤用餐所提供之「合理」誤餐費既不屬工資,即得不併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退步言之,即便前述誤餐費遭認定屬工資,惟其為每日正常工時以外所得之報酬,不屬勞工在每日正常工作時間內每小時所得之報酬,如前述分析與說明,得不併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

 

6.烏瑞克.鮑澤在《學得更好(Learn Better)》書中說:「將學到的東西連結起來,系統化學習,即使在學習過程的這個早期階段,我們也要建立關連,磨練自己的思考技巧。..我們必須記住,專業知識或技能-以及記憶-都不是線性事物,反而更像是不規則曼延擴展的網路,ㄧ個由各種連結和彙聚節點組成的系統。..案例越多就能提供越多方法讓人看見關連。這種教學法以一種更加前後連貫、條理清楚的方式分解學習內容,讓學生更容易學會整個知識系統。另一個思考這個概念的途逕,是「精通」不只關乎內容。專業知識或技能不只關乎累積事實,想要真正了解某件事,也必須發展出ㄧ套思考力。...大家不該只因為某人是某一領域的專家,就選擇對方作為自己的教育者,應該也要尋找對傳授該主題有經驗,了解如何解釋關鍵技巧和概念的老師。」(註1)學習力,決定你的現在與未來,而學會「如何學」,是你的終極關鍵職場生存技能,這其中「思考力」更是關鍵中的關鍵,新年尹始,與人資同學互勉,積極培養優質思考力,讓自己成為高效的學習者,也祝福大家在學習之路「法喜」滿滿。
 

[註1]學得更好,烏瑞克.鮑澤著,張海龍譯,第98頁、102頁、105頁,方智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本文由 簡文成老師 授權轉載。
圖/Freepi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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