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工會不能罷工?|邱毓斌專欄
華航機師罷工,是個絕佳機會讓我們理解工會對於勞工的重要性。首先,這次罷工的主體是「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是一位長榮航空的機師,不少人就批評這是陰謀介入、這是外力介入家務事;其實,這正是國際非常普遍的勞資談判原則。
#團結力量大錯了嗎
先進國家的工會鮮少是企業工會,絕大多數是橫跨不同企業的行業工會,甚至是混合不同產業的大型工會。如此一來才能擴大團結面,匯集足夠資源,凝聚出有效的工會力量。例如美國的國際服務業總工會(SEIU),就包含來自了醫療業、保全業、清潔業、教育業、商業服務等等不同行業的兩百多萬會員;哪邊的會員有需要,大家就一起去幫忙;簡單說,就是實踐「團結力量大」的原則。
這樣來自各行各業、不同企業的勞工所團結起來的的工會,透過民主程序選出理事長與各級幹部;然後由這些幹部或是專業會務人員、會務律師去發生爭議的公司代表員工進行談判,完全正確與合法。所以,A公司的工會幹部去幫B公司員工談判,哪有什麼問題?完全不稀奇呀。這只有在台灣才會大驚小怪因為我們都被戒嚴體制遺留下的工會法所綁死了。
#資方可以團結勞工卻不能
換成企業的角度,讀者應該就秒懂:全國工業總會的理事長是來自石化業的台塑董事長王文淵。請問他可不可以幫忙台積電、代表電子業去跟政府談判?當然可以。可是每次只要講到勞工議題,這種「我企業內的事,別人沒有資格管」就會被有心人提起。試問:企業的董事會可以自由往外廣結親家,結果不同公司的勞工們卻不能互相團結,這豈是勞工之福?
台灣長期受到這部1940年代在南京制定的工會法之限制,只允許以同一企業與同一職業為範疇來籌組工會;前者雖然比較有戰鬥力,卻被框限於單一企業內,後者則多數僅關注於勞健保議題。其他國家常見的「行業別工會」,在台灣卻是被禁止了六十幾年,直到2011年才修法允許。
#被壓抑將近七十年的工會體制
又有人云,明明是桃園市的工會,幹嘛管到台北市?這又是工會法的束縛,因為「職業工會必須以縣市別為組織基礎」。究其實,我們的工會法是一部「切割勞工」而不是「促進團結」的法;它將勞工切割於不同企業、不同職業、不同縣市;因為團結不易,受雇者既不認識工會也不太敢加入。這造成了我們的工會平均會員數只有645人,企業工會的組織率只有6.8%。這兩個數字都是國際上數一數二的低。
被受壓抑的工會體制,讓多數受雇者沒有發聲的機會,更不要講利用罷工爭取權益了;台灣勞動條件與過勞狀況日益惡化將近二十年不是沒有原因的。對照我們最喜歡比較的韓國,其工會罷工之活躍程度國際知名,例如:韓國的現代集團工會成立迄今32年,幾乎年年為了調薪談判破局而罷工,現代汽車並沒有因此有垮掉。反而,我們看到韓國製造業的平均薪資以及各項經濟指標就這樣逐漸超越台灣。
#沒有合理的勞動條件哪有好的服務品質
特別是包括航空業在內的公共服務業,更需要工會的存在。道理很簡單:沒有工會,就難有合理的勞資關係,也就沒有好品質的公共服務。想想,過勞的醫護人員、火車駕駛、社工人員、學校教師等,會帶來多大的社會風險?因此,無論從受雇者或者消費者角度,我們都應該關注支持各種工會行動。
機師罷工在短期內會影響部分旅客,但長期卻可保障更多的飛航安全。華航如果過去兩年有好好跟機師溝通,根本不會有這次罷工;旅客真正要找的債主,是無視於罷工警訊的華航公司。從各國經驗來看,沒有勞工喜歡罷工,既承受主管壓力又可能喪失薪水甚至工作;但是一旦發生罷工就是勞資關係失衡、公司決策出錯的訊號。台灣多數勞工都缺乏工會的保障,我們該做的,不是用酸言酸語去諷刺這些罷工的勞工;反之,我們要想的是,為什麼面對低薪與惡劣管理,自己卻無法罷工?選擇一個工會加入而成為會員,才是正道。
本文由 邱毓斌 授權轉載。
圖/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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