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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工時勞工無法享有福委會辦理之福利事項??∣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Q:阿忠在一家科技公司擔任行政助理,約定週一至週五每天下午半天上班,阿忠是部分工時勞工可以與其他全時勞工一樣享有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的福利事項?
A:凡受僱於公、民營工廠、礦場或平時僱用職工在50人以上金融機構、公司、行號、農、漁、牧場等之部分工時勞工,應依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之比率(每月薪津扣0.5%)繳交職工福利金,並享有由職工福利委員會所辦理之各項福利措施。
以阿忠為例,與老闆約定月薪20,000元,依法可從其薪水扣百分之0.5,即福利金100元,並獲有由福委會規劃辦理的各項活動。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申請:https://bit.ly/2lED4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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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授權轉載。
圖/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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