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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想要轉換跑道,所以自行離職了,請問還可以申請失業給付嗎?|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Q:因為想要轉換跑道,所以自行離職了,請問還可以申請失業給付嗎?
A:不行喔,依就業保險法第11條規定,失業給付的請領對象需為非自願離職者,自行離職並不符合請領失業給付的資格喔。
申請失業給付需符合:
1、被保險人為非自願離職
2、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3、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4、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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