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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出車禍事故算職災嗎?能不能申請職災補償?可以向肇事者請求賠償嗎?|律師談吉他
職災補助和損害賠償會不會衝突?
有些人可能會擔心:這樣我應該申請職災補助呢?還是向肇事者請求損害賠償?兩個東西一樣嗎?會不會我申請了其中一個,另一個就不能申請了?
別擔心,這兩個是不一樣的東西,勞工受傷後可以一邊申請職災補助、一邊向肇事者請求賠償,兩個金額不會打架、不會重複,等於是可以收到兩份補償喔!
我國法院認為職災補助是一種法律特別給予勞工的補償機制,和其他的賠償請求權並不相同。因此勞工可以申請職業災害補償金,同時向侵權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因此,勞工拿到職災補償以後,也可以繼續向肇事者請求賠償金。[1]
舉例來說,勞工A在上班的過程中,被一個闖紅燈的B給撞傷了,左手臂有嚴重撕裂傷,醫藥費共計5萬元。A除了可以申請職災補償,獲得5萬元醫藥的補助以外,還可以向肇事的B請求5萬元醫藥費的損害賠償,所以A總計可以拿到補償加賠償金共計10萬元。
我國的雇主基本上強制要替勞工投保勞工保險,當事故發生時勞工才有足夠的後盾,但不是每個勞工都知道自己有這樣的權益。
讓勞工可以向雇主索取職災補償、又可以向肇事者索取賠償,或許有雙重得利的壞處,但或許政府是從保障勞工的角度出發,寧可多補不要少補。
每個月你的薪水都有一部分被雇主拿去投保了,如果真的不幸發生職災事故,別讓你的薪水被白白丟入水裡,要記得利用啊!
註解
[1] 參考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1949號民事判決、高等法院103年度重上字914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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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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