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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規則可否明定,勞工下班後不得兼職?|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工作規則可否明定,勞工下班後不得兼職?|台北市政府勞動局-HR

 

Q:公司是否可以在工作規則中規定,勞工下班後不得兼職



A:基於保障勞工工作權益,對於工作時間以外之兼職,公司不應有所限制,故不可訂在工作規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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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圖/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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