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工作規則可否明定,勞工下班後不得兼職?|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Q:公司是否可以在工作規則中規定,勞工下班後不得兼職?
A:基於保障勞工工作權益,對於工作時間以外之兼職,公司不應有所限制,故不可訂在工作規則中。
喜歡本文歡迎【按讚】+【分享】,讓更多朋友得知實用的勞動法令與資訊!
延伸閱讀
文章來源: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圖/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訂閱電子報,重要HR資訊不漏看:https://lihi.vip/g9dSj
精選HR職缺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