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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營業場所店家發生職災|小賀老師
全台灣僱用1~2個或數個員工來幫忙的小規模店家多不多?還真不少。
沒事的話都沒事,但只要發生一件重大職災事件(重大車禍、重大爆炸燒燙傷、過勞致死等),時間光耗在處理(或不處理)大概店也不用經營了。職災風險甚麼時候發生不知道,身為雇主該做的,是「轉嫁風險」:
1.反正只要有一個員工就保/健保/勞退就要投保提撥,何不無論員工多少人,勞保/就保/健保/勞退全保就對了;
2.每年幫每個員工撥個2,000元左右的預算,投保僱補+僱責+附加職災險,確保發生重大職災時員工能得到應有的經濟補償;
3.勞基法規定的勞動條件已是最低標準,例如一般行業每月總工時就是不能超過220小時(正常174小時+延長46小時)。開店前請把這些法定條件搞清楚,不清楚的請私訊小賀老師。
當一個老闆沒有你想的那麼簡單,
但要當一個好老闆,也沒有你想得那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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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小賀老師 授權轉載。
圖/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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