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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規則的懲罰事項可以規定解僱或扣薪嗎?|陽昇法律事務所
其次,工作規則參考手冊中亦說明:事業單位如欲訂定懲戒或處分員工之條文,其內容應具體、合理、明確,不應以不確定之「其他情節」一詞概括,且宜由勞資雙方先行協商,以弭爭議。至有關解僱員工部分,由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相當嚴謹,較無空間由事業單位自訂,且事業單位自訂條文內容之妥當性及合法性必須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逐條詳細審核,建議依循勞動基準法條文訂定即可。
還有,公司雖得自訂獎懲及升遷規定,其中懲戒規定應具體明確且應符合懲戒相當原則、公平原則,不得有權利濫用之情。
因此,雇主在訂定相關規則時,哪些可以訂在工作規則,哪些又必須以勞動契約方式約定始生效力,這是必須加以區分的。而依照現行相關法令規定,工作規則的懲罰規定,是不可以訂有解僱或扣薪等內容的。
圖片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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