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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費之平均工資如何計算?|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Q:因業務縮減公司欲資遣勞工,計算資遣費之平均工資應如何計算呢?
A:平均工資係以事由發生(即資遣時)前6個月之工資計算;另外,不計入前6個月期間之計算者包括:發生事由當日、職災醫療中、因天災事變致未能工作、普通傷病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請生理假、產假、家庭照顧假或安胎假及留職停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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