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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律】遲到扣薪標準為何?比例如何計算?|厝邊好律師

職場中,經常發生公司或雇主以「遲到為由」去扣取員工的薪水。

對於「遲到扣薪」的情況,雇主或員工間的權利義務,法律上是如何認定的呢?

厝邊好律師整理如下:

【勞動法律】遲到扣薪標準為何?比例如何計算?|厝邊好律師-HR

本圖文由 厝邊好律師 授權轉載。 原文出處。 

 

※員工遲到,為什麼雇主可以扣薪?


在勞動法律關係中,雇主或事業單位,對於其所屬的員工,在員工違反工作規則時,可享有懲戒權力。藉由懲戒權力,雇主可以對違反工作規則的員工施以例如警告、申誡、扣薪、調職或懲戒解雇。

雇主懲戒權力的存在,同時也確立雇主與員工地位的「人格從屬性」,並凸顯勞動僱傭關係認定標準的中「從屬性」的特徵。

 

因此,如在工作規則中有約定關於獎懲事項,則員工承受遲到扣薪的對待,也非一定就是違法的,畢竟這也是建構雇傭關係的特徵之一,遲到扣薪的雇主懲戒權,也是受法院承認的。

◎參考判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3年度勞簡上字第6號

「一般學理上認為勞動契約當事人之勞工,具有下列特徵:1.人格從屬性:受雇人在雇主之企業組織內,服從雇主權威,雇主(對於工作時間、地點或業務之進行等勞動內容上)擁有廣泛指示權,受雇人應受此拘束(但按:專業上之從屬性非絕對必要,先予說明。),對於工作無不接受之自由。受雇人並有接受懲戒及制裁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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