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好頭痛!老闆要我處理不適任的員工,又不想以資遣方式,該怎麼辦?|Femas HR 鋒形雲端人力資源系統
談這個議題不是要大家不要用資遣方式,該要遵循相關法令辦理的還是要照辦,某些狀況用自請離職反而是較適當的,但不是每一個狀況都能請員工自請離職,必須具備一些前提條件才有可能:
一、必須是站在員工的立場
在溝通協調的過程,如果只是用公司的立場,不斷強調員工不適任的種種行為或工作缺失,這樣即使公司有依照相關法令辦理資遣,也常會引起員工的反感進而採取更激烈的抗拒。所以,必須是以同理心,站在員工立場來溝通,才有可能分析討論出如何和平離職的方案。
二、確實了解員工的想法
通常是已做過一些努力與溝通,老闆或主管最後才決定要員工走路,所以這時人資可以先訪談傾聽一下員工的想法,此時一定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訪談主要的目的不是在排解爭議問題,而是要找出員工願意自請離職的可能性及關鍵點。
三、分析被資遣與自請離職的優缺點
其實從員工的角度,被資遣所能獲得的有形補償是資遣費和申請失業補助,此時應告知說明一些相關的可能,例如請領失業補助還是要去找工作,不是在家不工作就可以領,且一旦有了新工作就停止補助,不是一定可以領六個月或九個月;或是若被以不適任而資遣,是否對日後找工作會有影響?
分析一些利弊得失給員工了解,由他自己考慮決定。通常資遣費較少的員工,會考慮後續失業補助的請領規定,就比較有可能選擇自請離職。若是符合中高齡失業補助的對象,因為要找工作較難,且可領九個月失業補助,要他自請離職的可能性較低。
四、不要拘泥在公司的作業規定
一旦員工願意選擇自請離職,除了離職單必須由員工親自填寫外,其他的公司作業規定就由人資代為協調處理,不要還要員工自己跑流程。這不是一般正常的自請離職,不要讓員工再去面對種種尷尬,否則員工恐會以為公司在刁難,反悔了會更麻煩。
說服建議員工自請離職並不是不道德的做法,而是真正以員工的立場去冷靜分析,盡量能做到好聚好散的雙贏結果。最後還是要強調:不是所有的狀況都能夠用自請離職處理,如果員工堅持不願意,還是要遵照相關規定以資遣處理,不要用強制的手段逼員工自請離職。
『曹新南專欄』試用期被解僱有沒有資遣費?
文章來源:FemasHR鋒形雲端人資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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