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法院對於工作時間的認定|萬狀通-legal885
3.實務上雖然有很多莫名其妙關於工作時間的名詞,但請記得,關於是否屬於工作時間的判斷,就是兩個標準來判斷:「是否受雇主指揮監督」、「是否能自由利用」,只有員工在不受雇主指揮監督且能自由利用的時間,才不應算進工作時間內,如果只有其中一個,例如雖然在公司待著可以做自己的事,但不能離開公司,或雖然可以到處移動,但要聽公司指示作事,這兩種狀況都會被算進工作時間內。
作者:連睿鈞律師
聯絡資訊:https://legal885.com/lawyer_card.php?resn=200100017
本文由 萬狀通-legal885 授權轉載
訂閱電子報,重要HR資訊不漏看:https://bit.ly/3bHUU5c
精選HR職缺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