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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職停薪復職後,是否可約定由勞工自行找職位?|明彥勞資和諧教室
不論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或是依勞工請假規則、抑或是公司有准許員工因故得請留職停薪的福利,勞工一旦留職停薪期滿,雇主原則上負有盡力讓員工回復原職的義務。
但現實上會有可能勞工留職停薪後,原職缺不得不請他人補實繼續業務,即使勞工留停期滿已無原職,雇主仍需主動幫勞工安排適當職務。所謂適當職務,必須是勞工體力與能力皆能勝任的工作,且工資或其他勞動條件不得有不利益之變更。
但實務上常常有雇主要求員工必須同意申請復職前自行找尋職缺,萬一勞工無法找到適當職缺,就視為勞工自願離職,因此引發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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