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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有3筆可以拿!!|台灣勞基法律顧問
●「勞退舊制」由雇主依每月薪資總額2至15%按月提撥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
適用的退休有三種:
1、工作15年上.滿55歲者
2、工作25年以上者
3、工作10年上.滿60歲者
符合條件可自請退休,但舊制退休金不能選擇月退,只能一次請領。
●勞退新制於94年7月實施,雇主應按月提繳不低於勞工每月工資 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而該專戶為勞工所有,當年滿退休年齡時,即可向勞保局請領其個人專戶累積本金及收益。
●勞退新制強制提繳對象為
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包含
1. 本國國籍
2. 外籍配偶
3. 陸港澳地區配偶
4. 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
●勞退新制自願提繳對象則有4種:
1. 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
2. 自營作業者
3. 受委任工作者
4. 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
●勞工可在每月薪資6%的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課稅。
https://ctee.com.tw/news/policy/356211.html
勞保薪資高薪低報,對雇主及員工的影響?
本文由 台灣勞基法律顧問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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