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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制老闆說了算?|萬狀通-legal885
3.也就是說,是否屬於責任制,不是老闆說了算,也不是勞資雙方自己簽訂了薪資辦法就算,必須要該行業經勞動部公告屬於勞基法第84條之1適用對象才有責任制,關於勞動部公告可看這個連結: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
4.所以如果你的職務內容明明不是上面連結所列工作,老闆卻以責任制為拒絕給付加班費,就有違反勞動基準法之虞,勞方即可依勞基法第14條、17條主張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給付資遣費。
白話勞動法 特約篇—責任制簡介
作者:連睿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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