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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放不放,大哉問-事假篇|至誠法律事務所

放假放不放,大哉問-事假篇|至誠法律事務所-HR

壹、系列簡介:

如果不是自己生病或沒有特休假,但又發生必須要親自處理的事情時,到底該怎麼辦呢?這個時候,「事假」就是你的最佳選擇,讓你可以好好放心去處理事情,又不會有曠職的問題,就讓至誠法律事務所一起陪您來了解「事假」的相關小知識吧!

 

貳、「事假」簡介

一、「事假」是什麼呢?

事假,是勞工有「親自」處理事情的「需要」時,可以請的一種假別。

二、法律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

 

參、注意事項:

一、可以請多久呢?

☆法律規定,一年有「14天」。

★但是!!!

公司規定如果可以請超過14天的事假可不可以呢?是可以的,就是不能低於14天就對了,因為法律規定就是最低標準,各位老闆,要注意欸。

二、請假期間有沒有薪水呢?

☆請事假期間,是「沒有」薪水的,不論是「一般事假」或「家庭照顧假」都一樣,忘記家庭照顧假是什麼了嗎?快點擊下面網址複習一下哦!放假放不放,大哉問-事假篇|至誠法律事務所-HR放假放不放,大哉問-事假篇|至誠法律事務所-HR放假放不放,大哉問-事假篇|至誠法律事務所-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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