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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用品供應補給工作人員納入勞基法84條之1責任制的範疇|生活法律便利貼
新聞引述:
責任制又有新職類即將適用,勞動部正式公告「國際船舶用品供應補給工作人員」《勞基法》第84條之1適用工作者(俗稱責任制),將於14日起生效,這是總統蔡英文任內新納入的第16項責任制工作者,預估有2000名勞工受影響。
以下我們先從法條看起,再來看地方主管機關會不會另外有對於雇主的限制,以保障勞工權益。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條文:.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
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
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
及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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