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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必須知道的黃金比例:6%
為了錢而努力付出勞力的勞工,總在發薪日當天,才能真正感受到工作的價值。
但除了每個月的薪水之外,辛勤工作的你是否曾放眼未來,留意過自己將來可以請領的退休金?
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的規定,雇主在每個月都必須為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提繳至少月薪6%的勞工退休金,而這筆錢會存放在勞工專屬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就算勞工之後換了工作,也會持續在個人專戶積存退休金,不受影響。
要注意的是,雇主提繳月薪6%的勞工退休金,是要「額外」付給勞工的,不能從勞工的薪水裡面扣!
除了雇主依法應提繳的月薪6%之外,勞工也可以加碼自願提繳,但最多只能再額外提繳月薪6%的退休金。
另外,自願提繳的部分,可以從當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裡面扣除,收到扣繳憑單的時候,記得確認一下扣除金額是否正確。
總之,身為勞工,在領薪後的奔放之餘,也一定要留意自己依法享有的勞動權益,別跟著它睡著了!
註:本文介紹的是民國94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勞退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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