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投保薪資應定期調整
3.公司若未依前述規定如實調整申報,則有低報投保薪資之虞(俗稱高薪低報),勞保局德按公司短報之保險費金額處4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之。
講白話為,高薪低報除了會被勞保局罰錢以外(認真罰其實還不輕),員工受有損失還可以跟公司求償,例如(1)因低報導致減損之生育/死亡/失能等給付差額、(2)少提撥之勞退金、甚至(3)少投保導致未來少領之勞保年金。
最後提醒各位老闆,近幾年"高薪低報"案件不僅僅開罰,還有可能被以"詐欺得利"罪起訴,切勿以過往經驗或成本考量處理而因小失大。
本文由 小賀老師 授權轉載。
圖片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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