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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進行「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老闆要付薪水嗎?9大QA幫你整理好了
▲員工進行「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老闆要付薪水嗎?圖片來源:pixabay,CC Licensed。
文/徐子捷
台灣國內本土疫情持續,昨晚(13) 指揮中心更罕見發送新聞稿,證實北市某醫院有 2 名住院病人確診 COVID-19。而昨日下午記者會時,當指揮官陳時中一拿出足跡圖,就引起記者們驚呼連連,守在電視、電腦前的大眾們更是各個仔細回想是否有出入相關地點。
此波疫情預計將一路觀察到 6 月 8 日,才能稍微解除警報。面對新冠肺炎爆發以來,台灣最緊張的時刻,有不少企業已紛紛祭出遠距、分流辦公的措施;同時也有不少人開始被要求「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
身為勞工,若自己或家人被要求「居家隔離」,還有薪水可以領嗎?若老闆不準假怎麼辦?有關勞工進行「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的勞動權益 Q&A,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都幫你整理好了!
進行「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還有薪水可領嗎?9大Q&A幫你整理好了
Q: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避免疫情擴大,並防止病毒傳播,要求非隔離(檢疫)對象的勞工配合採檢措施,於接獲檢驗結果前須留在家中不可外出,其無法出勤期間應如何請假及給薪?
A:
- 勞工如因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就醫,經醫療院所評估予以採檢者,勞工應配合採檢,該期間得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
- 如勞工未有症狀,係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或經醫療院所評估予以採檢者,因不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奬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未出勤期間,因與請假有所區別,建議雇主以「防疫隔離」註記,另因隔離事由亦不可歸責於雇主,因此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該期間之薪資,得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
Q:事業單位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業,勞工當日工資是否應照給?
A:
- 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防止疫情擴散而要求特定行業全面停業,或地方政府要求事業單位停業以進行消毒作業者,前開停業因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停業期間之工資得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又,勞工於該日有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之需求者,亦可依法請各該假別,惟雇主不得逕自要求勞工請假。
- 至於事業單位未受地方政府停業要求,屬自主停業消毒者,其停業期間仍應照給工資。
Q:勞工「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被隔離治療者,其勞動權益為何?
A:
- 勞工如經認定是職業上原因致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所致之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
- 勞工如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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