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恒週報】白話勞動法工時篇—因應疫情採「做N休N」分流上班之操作提醒
▲白話勞動法工時篇—因應疫情採「做N休N」分流上班之操作提醒。圖片來源:宇恒週報。
文/沈以軒律師
新冠肺炎疫情嚴峻,不少企業面臨勞工可能確診而衝擊企業經營之高度風險中,苦思保存企業戰力之道。因此,遠距/異地/居家工作、分倉分流等各種因應措施,開始被熱烈討論與建議採取。
然而部份職務工作可能基於場所、設備、資安等限制,無法採取遠距或分倉等方式作業,以至於「做二休二」(四班二輪)這種以往較見於製造業的輪班制度,突然引起大量關注。本期白話勞動法將為大家整理「做N休N」之操作注意事項。
一、企業分流需求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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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場所、設備、營業祕密、資安等限制,勞工無法遠距/居家工作、也缺乏異地/分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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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至少區分兩組人力,隔絕實體互動接觸,控制不幸確診之感染範圍、保存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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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組輪替可能導致個別勞工之出勤日數減少,希望增加出勤日之工作時間,維持一定工作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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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因使勞工出勤日數減少,致雇主仍須依法工資照給之薪資損失
二、基礎概念與前置作業:
為了符合上述需求,將需要透過「二週變形」或「四週變形」工時制度操作。其中四週變形必須是勞動部公告適用的行業才可採用,範圍有限;因此一般多以所有適用勞基法行業都可採用的二週變形制度操作。
要取得二週變形工時的資格,必須先經工會同意,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此外,工時起訖與輪班制度的調整,皆涉及勞動條件變更;倘勞雇雙方未曾事先約定,於實施前仍應經勞工個別同意。未完成上述程序就操作變形,將有違法疑慮。
二週變形工時制度包括「日變形」與「時變形」;其基礎操作概念,可先參閱第122期宇恒週報。由於不論是做一休一、做二休二,乃至做四休四,均已可滿足一例一休,所以用不到「日變形」(調移休息日),本文重點將放在「時變形」的操作
「時變形」可將二週內「二日」的8小時正常工時,調移到其他的「工作日」。調移後,一天正常工時不超過10小時、一週正常工時不超過48小時。
舉例來說,原週休二日,固定休週六、日的單位,將週五的正常工時8小時,調移到週一~週四,則週一~週四每日「正常工時」均為10小時,超過10小時才算加班;而週五因為工時與工資都調移光了,形成無工時、無工資的「空班」。
換句話說,每週將有四天各10小時的工作日、以及一例一休一空班,形同每週「做四休三」;換算二週共出勤八天。然而,若以「做一休一」計算,兩週內合計出勤僅七天,所以實際要求勞工出勤日數將再少一天、但工資照給;形同雇主免除勞工一天出勤義務,通常稱為「優於法令的免出勤日」
在部份製造業中,可能仍會安排勞工於「優於法令的免出勤日」出勤(不予免除出勤義務),並不須給付加班費;但若以疫情分流為操作目標,則基於減少兩組人力流通接觸,可能並不要求勞工於「優於法令的免出勤日」出勤,此於實施分流前應先予認知。當然實務上也有企業針對「優於法令的免出勤日」,與勞工協議將國定休假日對調挪移至此,藉以節省人事成本,惟此涉及較為進階操作,可參考下列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