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在即,那麼開學後父母仍否繼續申請「防疫照顧假」呢?
▲開學後,父母還能繼續申請防疫照顧假嗎?此為示意圖;圖片來源:wikimedia,CC Licensed。
文/勞資手札
學子的惡夢!「開學」在即,那麼開學後父母仍否繼續申請防疫照顧假呢?
勞動部 Q&A(https://reurl.cc/kZzkZq)的說明,其實已很明確地說明「防疫照顧假」是為了因應:
- 延遲開學或停課
- 家長有親自照顧
基於上路原因而採行的特別因應措施,原則上只要符合上述二要件規範,勞工就有申請防疫照顧假的權利。雖然目前疫情狀況已趨緩,但幼兒園、托嬰中心、課照、補習班…等機構,👉仍屬於「有限度」開放而非全面開放。
因此目前其實仍無法以確定,未來勞工不會繼續有親自照顧幼童的需求,畢竟並非所有幼兒園、托嬰中心、課照或補習班,都能符合限制條件➡若勞工仍因為「疫情」導致相關機構無法營業,而繼續有親自照顧需求,原則上雇主仍應准假。
- 這部分的說明可以從以下函釋窺探:
- 教育部110年7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85940號函
- 教育部110年7月23日台教授國字第1100092392號函
上述兩個函解內容其實差不多,只是110年7月23日的函示特別說明了:雖然補習班等機構已有條件開放,但如果家長仍有親自照顧學童需求,仍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完整函釋內容如下:
配合疫情警戒降級,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自今(110)年7月27日起至同年8月9日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家長於該期間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得依下列說明請「防疫照顧假」:
家長如有親自照顧「12歲以下(意即未滿13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
按照上述教育部的說法,若原本家長是委由相關機構照顧孩童
➡但該機構仍因疫情警戒而受到經營限制
➡此時勞工就仍然可以申請防疫照顧假
- 簡單來說:
是否可以申請防疫照顧假,仍應以勞工是否因疫情衝擊,導致原本照顧機構無法提供服務,而有親自「照顧孩童」的需求產生➡若不是因疫情關係導致,則應申請家庭照顧假
而開學後,學校若是全面採取遠端視訊教學,導致家長有親自照顧必要,原則上仍應比照辦理喔!!不過上面的說法只是藉由過往的脈絡推測,實際上應如何執行,仍應視教育部與勞動部更進一步、明確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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