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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相談室》3分鐘了解育嬰假重點

《勞資相談室》3分鐘了解育嬰假重點-HR
▲《勞資相談室》3分鐘了解育嬰假重點

圖文/李明勳律師 - 你的法律好幫手 

所謂的「育嬰假」,在法令中稱為「育嬰留職停薪」。如果企業中有受僱者生育必須請育嬰假,這些相關規定帶你一次瞭解:

申請育嬰假需具備哪些條件呢?

  1. 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

  2. 每一子女滿3歲前

  3. 應於10天以前向雇主提出

  4. 不少於6個月,且不得超過2年

*針對有少於6個月需求的勞工,得向雇主申請30日以上的短期育嬰留職停薪,並以2次為限
李律小提醒:不只是媽媽可以請,雙親都適用上述規範唷!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有薪水嗎?

雖然公司在留職停薪期間不需支付薪水,但是勞工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補助)」,但可幫員工申請總額相當於8成的薪水(自110年7月1日起,除了既有6成津貼外,政府加發2成補助)

如何聲請津貼及補助?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檢具下列資料,於2年內向勞工保險局辦理請領手續:

「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1.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

  2. 被保險人及子女戶口名簿影本

  3. 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須留意的重點

  1. 受僱者得與雇主協商提前或延後復職

  2. 除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外,不計入工作年資計算

  3. 受僱者欲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各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4. 雇主得僱用替代人力,執行受僱者之原有工作。

  5.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得與他人另訂勞動契約。

  6. 雇主應隨時與受僱者聯繫,告知與其職務有關之教育訓練訊息。


本圖文由 李明勳律師 - 你的法律好幫手 授權轉載,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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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懶人包│育嬰留停新制7月上路,薪資補助、有薪產檢假規定弄懂沒?
◆ HR解惑小教室-員工育嬰留職停薪結束,申請復職時,公司無人力需求,該如何確保勞資雙方權益?EP.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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