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有這3個重點核心!透過通訊軟體或電話來請假有什麼事情要注意?
反之,若已經投遞到相對人可支配的信箱之中,使該意思處於相對人「明知或可得而知」的狀態,那麼即使相對人沒有拆閱,意思表示「依然生效」。
以LINE請假,顯屬於「非對話」之意思表示
當勞工以LINE傳送請假說明時,其實就已經符合最基本的請假先決要件了(即告知雇主有請假需求)
至於雇主、主管有沒有閱讀到該訊息,則非所問,畢竟回歸前述「送達主義」,當通知到達雇主可支配的場所,意思表示即生效果雇主待於取閱、閱讀訊息則屬於可歸責雇主事由,並不能產生阻卻通知發揮效力的效果。
勞工傳訊息請假,就「不需要」依據請假程序辦理請假?
並非如此
請假固然屬於勞工權利,但還是要記得民法第148條的規範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雇主同意勞工以LINE請假,其前提係勞工有急病、事故,確實難以「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請假,並非直接使勞工從公司既定「合理、合法」的請假程序之中解放。
因此,勞動部即有對此提出函釋說明:
勞動部104年05月04日勞動條3字第1040130742號函:
「勞工請假時,若以通訊軟體(如:Line)告知雇主請假理由及日數,事後仍應依工作規則之規定或勞動契約之約定辦理請假手續。」
綜上,有關請假的核心仍在於:
-
雇主有無請假程序之明文規範
-
請假程序有沒有例外原則(針對疾病、特殊事故)
-
補假程序是否合理適當
若公司確有相關規範,則雇主於勞工表示請假當下雖然不能認定曠職,但在補假期限屆滿後,倘若勞工仍未完成補請假程序,則不論勞工請假是否具備正當理由,雇主依然可以認勞工構成曠職(依據如前揭最高院判決)喔!!
想知道更多好文請看:
◆ 生病請特休!這樣還要提出證明才可請嗎?有關特休你需要知道的原則是這樣!
◆ 常常覺得員工愛請假!雇主可以拒絕對方的請假嗎?
訂閱電子報,重要HR資訊不漏看:https://bit.ly/3bHUU5c
精選HR職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