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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班已經調移,連假前到職的員工還要為沒補班到的那一天來上班嗎?
總結與提醒
前面顧問講解了跟隨政府行事曆調移的細節與其法源依據,但各位應該還是希望能有個一目了然的重點,顧問列出以下四個步驟供各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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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行事曆為固定為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並指定跟隨政府行事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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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司工會同意,或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並留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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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移方式公告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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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個別勞工同意並白紙黑字簽名
除了上述重點之外,顧問要再次提醒老闆及人資朋友們,如果調移成立後,並有新人將於二月初報到時,一定要在面試時將週六(2/4)當日屬性為工作日的事實告知該名勞工朋友,並備有勞資會議通過的紀錄以此證明公司是有經過法定執行程序調移的,如該名勞工朋友真的不願意週六(2/4)上班,就建議商量週六(2/4)後再報到,切記呀!
隨著時代進步,勞權意識抬頭,政府也著手將勞動相關法令趨於完善,而企業主的功課也越來越多,顧問將不定時分享企業經營與勞資和諧的相關議題給各位老闆及人資朋友們。如各位對於本篇文章有任何疑問或延伸的問題,歡迎在下方留言區與我們互動。
本文轉載自 聯和趨動顧問說,原文標題《又補班!為了放連假值得嗎?我又沒放到假,剛上班就要來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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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須補春節1月連假的班!1月底就離職的員工還需要來公司補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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