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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1月1日起職場新制度開始了!
文/ 徐卿廉(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資深講師)2014.01.02
來源/ 徐卿廉(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資深講師)
重點分析:
1. 103年1月1日起職場新制度包括:醫療保健服務業原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全面回歸適用一般工時規定、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每小時115元及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由8%調整為8.5%。
2.由於醫療保健服務業之工作者,全面回歸適用一般工時規定,勞委會呼籲,醫療院所應確實遵守勞動相關法令,合理安排工作時間,以維護護理及醫事人員之勞動權益。
3.另每小時基本工資將由現行109元調整為115元,因而,勞雇雙方約定之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雇主如違反基本工資規定,一經查獲,除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30萬元之罰鍰外,主管機關亦得視情況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此外,雇主仍應補足工資。
4.此外,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由8%調整為8.5%,加上就業保險費率1%,兩者合計應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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