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PGY 應改為一年就好
PGY雖然拿到醫師執照但到底本質上還是之前7年制第7年實習醫學生的程度,稱謂為醫師但是程度並沒有改變,怎麼會內外婦兒科都沒有實習完就直接去看急診呢?以前7年制醫學系的intern到急診實習,也只有幫忙插鼻胃管、換藥、插導尿管、做心電圖與幫忙CPR,怎麼可能獨自完成急診345級病人的診療?這簡直就是讓新兵直接上戰場!
PGY畢竟跟急診住院醫師不同,所以我個人很反對用PGY當作急門診醫師去清345級病人,應該是醫院要建立等侯名單,或是遇到12級病患就立刻關閉急診,直接拒絕345級病患,請他們到別處就醫。台灣人實在很愛小病到大醫院急診去看,還是即早將部份負擔改成定率以扼止急診濫用。
希望將來能夠改善醫療環境讓醫療人員彼此之間的摩擦能夠降到最低,也提醒醫療人員彼此之間的公然侮辱也是成立妨礙醫療罪的。
文 / 醫勞盟理事林秉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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