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加護病房護理師的生死告白:有「愛」的歸處,就是家
「可是,你不是他的家屬啊!」學妹這麼說。乾弟弟跌坐回椅子,埋著臉,哭了。
醫師宣布了死亡時間,主護在紀錄裡寫著;「病人死亡時間為 4:32。已通知家屬,告知病人往生,其前妻及二子皆拒絕至病房,表示與自己無關,拒絕處理病人後事,病人無其他家屬,由友人xxx及往生室人員陪同下,於 5:15 分離開病房。」
臨床上常常會遇到身份不明的陪伴者,我不知道他們是誰,病人也支支吾吾的說不出所以然來,當遇到病人失去意識,需要由法定代理人簽名時,被強迫到院的那些「家屬」,眉一挑、嘴角一撇,說了句:「他活該!」留下一群錯扼的醫護人員,是救?還是不救?
到底什麼家人?又什麼是家屬?難道就真的只有血脈相連或是婚姻關係的才叫做家人嗎?臨床工作忙又累,但生活無虞,享受單身,過著精采不需向別人交待的生活。很多姐妹總是笑說以後大家要住在同一棟,只是,當在生死關頭,又有誰是合法幫自己簽下手術同意書,或是不願自己再受折磨,為我簽下 DNR?
對我而言,有愛的歸處,便是家;有愛的彼此,願意一起生活的人,便是家人。就是這麼簡單,而已,又何必堅持傳統的婚姻觀念,裹足不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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