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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行不行?流感 VS. COVID-19十大問題解析

Q5:愈「高價」的疫苗,愈有效嗎?

疫苗,行不行?流感 VS. COVID-19十大問題解析-COVID-19

【關鍵重點】高價數疫苗雖然涵蓋病毒型別範圍較廣,但保護力可能有落差

疫苗「價數」指的是,涵蓋多少種抗原成分,單價就是一種、二價就是二種⋯⋯,通常製造疫苗會取主要流行的病毒型別。但以流感來說,全球同時流行病毒株已達四種,三價疫苗自然無法涵蓋,因而,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的「疫苗和相關生物產品諮詢委員會」(VRBPAC)2007年開始討論在季節流感疫苗新增一價B型病毒、製造四價疫苗的可能性。

2012年,美國FDA核准了由阿斯特捷利康(AZ)子公司MedImmune研發的減毒活性疫苗FluMist,成為史上第一支四價流感疫苗。同年12月,葛蘭素史克(GSK)研發同為四價的裂解病毒疫苗(根據《認識流感疫苗》介紹,裂解疫苗是利用乙醚裂解病毒顆粒,以去除脂肪套膜,保留病毒結構蛋白與膜蛋白)Fluarix」也獲FDA核准。

近年,各國都陸續採用施打涵蓋較廣的四價流感疫苗,台灣也在2019~2020年流行季,將公費流感疫苗全面改用四價。

不過科學家也開始關注,在流感疫苗增加為四價、保護範圍變廣的同時,對單一病毒株的保護力會不會反而變弱,恐發生部分病毒的保護效果較突出、產生較多抗體,但其他病毒株保護力效價表現不佳的現象。此外,愈高價的疫苗,所需要的蛋白純化技術就愈高,若藥廠技術不夠,生產過程就會產生較多蛋白質雜質,有可能會因此增加不良反應的風險。

Q6:疫苗安全嗎?為什麼會出現不良反應?

疫苗,行不行?流感 VS. COVID-19十大問題解析-COVID-19

【關鍵重點】輕微紅腫熱痛約在接種2天內出現,嚴重免疫不良反應7天後出現者較可能具相關性

COVID-19爆發,原本連帶讓今年流感疫苗施打變得更加踴躍,但韓國10月傳出多起不良事件(截至10月31日止,韓國累計有83例接種後死亡,不過當局判斷與疫苗因果關係低。事件爆發後,新加坡、馬來西亞一度暫停兩款疫苗施打)之後,台灣國內(截至11月2日止,包含公費疫苗、自費疫苗在內,一共有收到238件不良事件通報,其中嚴重不良反應有67件)通報的不良事件也增多,令民眾施打意願受影響。

一般來說,接種疫苗常見的不良反應,包括輕微的症狀如注射部位疼痛、紅腫、發燒、頭痛、肌肉酸痛、噁心、皮膚搔癢、蕁麻疹或紅疹等,這是因為身體受到刺激,免疫系統的反應,一般輕微的反應在發生後兩天內就能恢復。

比較嚴重的不良反應,如有過敏體質的人,接種疫苗後極少數在幾分鐘後會出現過敏性休克,嚴重者會有生命危險。也因此,打完疫苗都應在原地休息30分鐘,同時要有醫護人員在旁,才能在發生緊急過敏反應時,施打抗過敏針。也有少部分接種者產生自體免疫抗體,通常會在施打後幾週後發生。

只要是發生在接種疫苗之後的身體不適,都須以不良事件通報,但兩者的因果關係通常不易判定。要判斷接種疫苗與不良反應是否有關,第一個關鍵在「時間」。一般疫苗接種後,7天才會產生抗體,如前陣子民眾接種流感疫苗後,若在施打後一週內發生格林巴利症候群(GBS)(根據疾管署介紹,GBS是一種急性神經病變,患者會出現肢體無力症狀,常由病毒或細菌感染所引起。而流感疫苗引發GBS的疑慮,可以回溯1976年美國大規模施打後,出現多起不良事件。當時美國紐澤西州軍事基地迪克斯堡(Fort Dix)發生士兵感染流感死亡事件,其檢驗結果由於是「豬流感」而引發高度緊張。為避免疫情爆發,美國當局在十個月內,一口氣讓當時四分之一的美國人口(約4千8百萬人)施打疫苗。然而,該事件最後,大流行並沒有爆發,反而出現多起GBS案例。台大兒童醫院院長黃立民指出,GBS並不是流感特有的症狀,身體碰到外來物產生免疫反應時,都有自體免疫出錯的機率;從過去文獻來看,人類因感染「空腸曲狀桿菌」而產生GBS的機會反而是最高的,不過目前此類案例已不多見。黃立民說,施打流感疫苗,約有十萬分之一到百萬分之一的機率產生GBS,若用五十萬分之一的機率來看,台灣一年若施打6百萬劑,應該會產生12例GBS,不過台灣一年其實不到12例,很多研究數字大家沒有再更新),那麼疾病與疫苗的關聯性就較低。

此外,疫苗製造方式也可做為判斷,以心肌炎為例,一般是病毒直接感染引起,採取打進整隻病毒的傳統減毒/死毒疫苗、且沒有完成減毒,較有機率引發;若是根本不以病毒製造的次單位疫苗、mRNA疫苗,就不可能會引起心肌炎。

疫苗開發費時冗長,一般都得花上數十年,例如流感疫苗14年、B型肝炎疫苗38年。但新冠疫苗以有史以來最快的速度研發,並採用緊急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EUA )(緊急授權是當大眾健康受到威脅時,所採取的特殊授權方式。主要方式是讓未被核准的醫療產品上市,或擴大產品的適應症範圍。這次COVID-19疫苗,即是在還沒完成整體臨床試驗下,就先開放緊急授權上市施打)的方式上市,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知性更大。

(延伸閱讀:〈專訪「冠狀病毒之父」賴明詔:從彰化血清抗體檢測爭議,看COVID-19研究加速運轉下的倫理與防疫挑戰〉

12月初,英美就陸續透過緊急授權,開始施打輝瑞疫苗,根據外媒報導,約一半的人施打後出現輕微副作用,如發燒、頭痛、疲勞等,更有兩名具有過敏史的英國民眾,施打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美國CDC則在12月11日發表聲明指出,有4名民眾接種輝瑞疫苗後,出現貝爾氏麻痹症(Bell's palsy),即臉部癱瘓,但美國官方並不認為與疫苗有關,但會持續監測疫苗施打狀況。

今年9月,牛津大學和阿斯特捷利康(AZ)研發的新冠疫苗,進入第三期臨床試驗後,因一名受試者出現脊髓炎,屬於嚴重不良反應,因此全面暫停臨床試驗,但短短6天後,英國即恢復施打,仍引發疑慮。AZ之後,嬌生(Johnson & Johnson)也因受試者出現不明病症而暫停試驗。

台灣3家疫苗廠,也加快了臨床試驗的速度,原本二期僅需要幾百人進行臨床試驗,決定「二期併三期」增加到3,500人。這次疫苗研發速度可以飆快,是因為過去都是一期做完再做下一期,這次則省去許多行政時間,加上把不同期臨床試驗同時進行;不過,制度上沒有減少安全性的追蹤與監測,施打在受試者身上的疫苗,至少要經過6個月觀察後沒有副作用,才代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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