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職留薪,企業留才新利器
你是否在工作一段時間後,產生想要休息或出國進修的念頭,此時常見的做法不外乎是直接提出離職,等到想要回歸職場,再重新找;或希望跟公司申請留職停薪,休息一陣子再歸隊打拚。不管上述何種做法,對於企業來說都有人才流失的風險。
此時,如果提出離職或留職停薪的員工,是公司認為很重要的人才,請問公司該如何處理,大部分最後的做法頂多就是依照員工意願,讓員工留職停薪。不過根據以往經驗,這些申請留職停薪的關鍵人才,復職的機會其實不高。
為避免上述問題發生,增加關鍵人才重新復職的意願,企業可以考慮「留職留薪」的手法慰留員工,建議操作方式有以下幾點:
一、設計適用對象評估標準
企業在推動此制度時,必須清楚資源有限,要將資源投入在關鍵人才身上,因此需確認這位對象是否符合企業所求,如果各項條件都符合,方能提供此機制。
二、確認停職時動向與時間
對於留職留薪的原因,企業應該要明確規範,當然不能到競爭同業、或從事其他工作,符合條件者應該有合理的休息理由,不外乎出國進修、照顧病重家人等。
此外,企業必須要設限最長留職留薪時間,一般以不超過兩年為佳。
三、確認復職最低服務年限
既然是留職留薪,代表員工在沒有工作這段期間,可以繼續領取相關薪水,也代表公司成本的支出。因此,為避免資源浪費,企業應該依照其薪資成本支出,明訂返職後最低服務年限,若未達相關年限,員工將依照比例進行費用賠償。同時為避免員工回來後行為不佳,應該列出但書,哪些行為或表現應該要符合公司期待,不然應該也要賠償相關費用,相關做法應該要符合勞基法規範,並以合約方式簽訂為佳。
四、誠懇溝通溝通不斷溝通
提供上述做法,代表公司對員工的重視,但是更重要的是,若有員工有這樣的狀況發生時,身為主管一定要不斷溝通與說明,展現對該名員工的誠意,才能真正打動員工的心,讓此一制度成為可以留住員工的利器。
文/ 盧冠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