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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員工想回鍋,該招手還是放生?
某公司曾有一位工作年資超過七年的員工離職,離職時老闆苦心慰留,用盡一切辦法,該員工還是堅持離職。不過最近該員工在外工作不順,因此私下聯繫老闆,請求老闆是否有回任機會,由於該公司並無類似事件發生,因此老闆詢問人資主管,該如何處理才好。
說真的,由於每個人的工作價值觀已經改變,要讓一個員工公司一輩子待在同一家公司,難度可非常高,因此若是員工離職後,在外面繞了一圈才發現公司的好,此時若能重新結緣,往往可以讓員工對於公司的忠誠度更高。
為了避免現職員工產生有樣學樣,或是覺得不公,建議要考量以下幾個要素。
一、年資
一般來說是以未滿一年半到兩年為最基本認定標準!試想在公司工作未滿一定年資的同仁,對於公司的文化與制度會有多大的認同感呢?此情況就算回任,再離職的機會也會非常高,人資單位應審慎評估再決定!
二、績效
公司會想要重新聘任的同仁,多半是過往績效非常好。因此,當已離職員工提出回任要求時,可以重新調閱其過往表現,評估該員之適任性,為較佳的參考指標。
三、離職動向
員工離職後的動向也很重要,若是當初離職後,是跳槽到競爭對手陣營,表示該名員工較欠缺職場價值觀與倫理,建議少重新聘用!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他後面會有什麼動作,或將公司機密與資源,再度轉手他人。
四、回任職級
如果公司真的很想要聘用這名舊員工,建議聘用的職級應該要比離職前調降一級以上。看到這大概會問,為何要這樣做?因為必須讓既有員工了解,騎驢找馬這件事是公司不允許的,就算有機會回任,也應體認各方面聘用條件都不會像以往好,藉此讓所有員工有所警惕。
文/ 盧冠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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