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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注意!勞工同意中秋節上班 工資要加倍發給!
下周一就是中秋節,雇主須要注意,如果當天勞工同意出勤上班,必須要給雙倍工資!
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中秋節」(今年為9月24日)是應放假之日(俗稱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果勞工同意在該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勞動部說明,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只要是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雇主也必須照給工資。
由於內政部明定農曆8月15日之「中秋節」為應放假之節日,因此,凡是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在「中秋節」當天,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假如有徵得勞工同意在中秋節,工資應加倍發給。至於「中秋節」當天如果正好是逢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雇主應於其他工作日給予勞工補假一日。
而國定假日出勤能否將加班費換補休?勞動部對此回應,只要勞資雙方同意就可以。
延伸閱讀:時薪制員工,國定假日上班工資要給雙倍嗎?
文/新聞中心 - 人編
參考資料/ 勞動部新聞稿
圖片素材/Creat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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